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1)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具备很强的研究能力。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或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造性地解决学术问题,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学科的发展;或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或发表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研究论文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应具备很强的研究和转化推广能力。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获得突出效益;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具备很强的研究和咨询服务能力。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在咨询研究的理论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
(4)从事科技传播的人员,应具备很强的科技传播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精通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创造性地解决科技传播工作中重大、关键的理论问题或实践问题,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1)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3个及以上、③~④2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2个及以上、③~⑤1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主持的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获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⑥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⑦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权、新药或药品注册等证书。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2个及以上、③1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⑤主持撰写的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被有关行业或局级及以上行政主管单位(部门)采纳,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⑥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4)从事科技传播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③2个及以上、④~⑤1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科技传播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专著;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主流媒体发表新兴产业或前沿科技相关科普文章;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传播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在科技传播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受邀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传播类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⑥主持撰写的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策划方案等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行业或局级行政主管单位(部门)采纳;
⑦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科技传播书籍;或主持开设科技传播类品牌版面、专栏;或运营官方科普信息资源平台或账号;或主持设计、创作获得市场销售或编码的科技传播类产品、作品;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或大型科普展区的设计布展;或主持研发具有出版号或专利号科普展品;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或大型科普展览;或组织策划纳入省部级及以上认证的科技传播类活动;
⑧主持研发的科普产品取得的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相关工艺包、配方、装置系统等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形式,成功实现科普成果转移转化,且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立战略科学家、高峰人才、关键技术攻关团队负责人等专家举荐的特殊人才评价机制。按照“技术突破、业内认可、精简便捷”的原则,由战略科学家、高峰人才、关键技术攻关团队负责人推荐其核心团队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成员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举荐专家的评定意见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于其他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由至少2名同行正高级知名专家推荐,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逐级破格申报副研究员或研究员。
1.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破格的,大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研究员职称,中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称。
(2)资历破格的,须受聘下一级职称3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受聘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称。
2.任现职期间,取得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副研究员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3年累计转化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新技术首次推广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2)研究员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作为第一发明人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创新成果,3年累计转化获得显著收益,或新技术首次推广取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列入国家级人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