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
(1)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科技管理服务与科技传播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研究工作满1年。
(1)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2个及以上、③~ ④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1个及以上、③~ ⑤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主持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⑤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⑥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⑦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权、新药或药品注册等证书。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1个及以上、③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局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参与人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被有关行业或局级及以上行政主管单位(部门)采纳,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⑥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4)从事科技传播的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③1个及以上、④~⑤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
①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科技传播行业有较高影响力的专著;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主流媒体发表新兴产业或前沿科技相关科普文章;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局级及以上科技传播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⑤作为主要参与人在科技传播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受邀在省部级
及以上科技传播类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⑥作为主要负责人撰写的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策划方案等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行业或局级及以上行政主管单位(部门)采纳;
⑦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科技传播书籍;或主持开设科技传播类品牌版面、专栏;或运营官方科普信息资源平台或账号;或主持设计、创作获得市场销售或编码的科技传播类产品、作品;或主持局级及以上或中型科普展区的设计布展;或主持研发具有出版号或专利号科普展品;或主持完成局级及以上或中型科普展览;或组织策划纳入局级及以上认证的科技传播类活动;
⑧作为主要负责人研发的科普产品取得的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相关工艺包、配方、装置系统等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形式,成功实现科普成果转移转化,且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立战略科学家、高峰人才、关键技术攻关团队负责人等专家举荐的特殊人才评价机制。按照“技术突破、业内认可、精简便捷”的原则,由战略科学家、高峰人才、关键技术攻关团队负责人推荐其核心团队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成员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举荐专家的评定意见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对于其他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由至少2名同行正高级知名专家推荐,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逐级破格申报副研究员或研究员。
1.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破格的,大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研究员职称,中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称。
(2)资历破格的,须受聘下一级职称3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受聘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称。
2.任现职期间,取得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副研究员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3年累计转化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新技术首次推广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2)研究员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②作为第一发明人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创新成果,3年累计转化获得显著收益,或新技术首次推广取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列入国家级人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