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3.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勇于担当,科学公正,勤勉敬业,廉洁自律,作风端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执业或错鉴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5.经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1年;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3年,或取得其他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其他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称后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满4年。


申报中级司法鉴定人、主检法医师的司法鉴定人,任现职期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平均每年参与司法鉴定案件数不少于50件,或者达到全市同类型案件人均检案量以上(年均检案量应由机构盖章证明,提供本人办理的10份案件卷宗的正本或副本以及案例说明);

2.参与办理疑难、复杂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3件以上(提供相关案件卷宗的正本或副本以及案例说明):

3.参与办理的司法鉴定案件1件入选司法部“12348法网”案例库或入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司法鉴定文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及鉴定意见书副本)


申报中级司法鉴定人、主检法医师的司法鉴定人,任现职期间需符合下列成果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司法鉴定专业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

2.参与编著公开出版的司法鉴定业专著或教材1部,申请人承担2万字以上;

3.参与完成司法鉴定专业相关研究课题1项(排名前五);

4.参与起草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1项,并正式颁布实施(排名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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