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
2.全面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3.属于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记者或编辑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记者或编辑满5年。
在任记者、编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新闻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三等奖2次;
(2)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作品获得其他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次,或省部级新闻奖三等奖以上3次;
(3)作为主要采编人员完成的体现新闻专业能力的代表性新闻作品在省部级以上范围内反响较为强烈(至少2个),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并获得新闻业界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的编辑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
(4)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三),以单筒形式撰写报送的内参、决策咨询报告或专报等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以上。
在任记者、编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新闻专业期刊上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新闻业务相关论文1篇以上,单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并符合论文的基本规范;
(2)独立或作为团队主要作者(排名前三)编写公开出版的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学术论著或译著;
(3)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经由专家鉴定通过的首部级以上项目(课题),并取得一定的新闻相关研究成果;
(4)在首部级以上新闻主管部门举办的新闻专业培训班授课2次以上,单次讲稿不少于1万字,并获专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