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职业操守,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或工作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聘任工艺美术师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资格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7年。


长期从事工艺美术、服装设计和现代艺术创意设计工作,在传统和现代艺术发掘、传承、保护、管理、研究、创新、发展、人才培养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相关重大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工艺美术骨干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艺美术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取得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作设计的工艺美术作品和专业创造作品风格独特,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在行业中获得好评。

2、在工艺美术和创意设计产品生产开发中,产品技艺指导、质量技术管理方面作出成绩,解决作品制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在制订工艺产品和创意设计发展规划等方面作用突出,对工艺美术和创意设计产品开发、发展起关键作用,有成功的专业艺术创意,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或较好的社会效益。

4、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创作的作品中至少1件被用于重要国事活动或国际大型活动、赛事等场合;被国家级或省部级专业艺术馆收藏的作品不少于1件。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至少1项行业技术标准或至少2项团体或地方标准。参与组织恢复传承并发展濒临失传传统技艺至少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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