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的6月30日(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含产假、在职脱产进修、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受聘职称的情况,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表》(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应报送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技术工作总结或工程技术专业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破格申报。对于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可破格申报:

(1)非理工类学历的申报对象须参加四门以上相关专业单科教育,并取得专业结业证书。

(2)对原不具备规定学历,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后,又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取得规定学历的,其取得新学历后的助理工程师任职资历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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