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申报工程师职称,需具备以下能力: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申报工程师职称,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撰写1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且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
2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1篇。
1.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及上一年度申报未通过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破格申报。
2.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