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本人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负责或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实践经验,在负责或参与的工程项目中,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技术的研究、设计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有较大技术创新,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本人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负责或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实践经验,在负责或参与的工程项目中,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技术的研究、设计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有较大技术创新,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一篇作为评审材料。主审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须是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提交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 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3人合著,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还须有其他2人提供证明)。技术工作总结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