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实验师职称以来,具备以下能力:

1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在教学科研支撑、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取得较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

2.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技术,具有跟踪本专业岗位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从事实验教学人员须系统掌握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讲授实验教学课程或实际指导实

验,教学或指导效果优良。

3.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掌握实验室安全系统知识技能,识别和解决重要危险源,参与团队及学科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工作。

4培养本专业岗位中、初级实验技术人才,提高其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指导开展实验与实践。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2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实验师职称满5年。

(3)对于先评聘实验师职称,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聘任实验师职称以来,取得以下9项实验技术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3个及以上,且每项成果不超过2个:

1.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完成局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2.公开发表实验技术相关论文或独立撰写实验技术相关总结报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实验技术相关论文。

(2)用实验技术支撑科研工作并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有署名或在致谢中写明申请人的贡献)。

(3)独立撰写实验技术相关总结报告。

3.参与撰写实验技术相关著作,或参与撰写或编写实验技术相关教材,相关著作或教材均已公开出版,有署名。

4.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制定行业或地方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团体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5.负责研制实验仪器设备,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明确判断仪器设备故障,改进操作方法,解决关键问题,对相关工作形成报告,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核实。

6.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承担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或公共实验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或功能提升项目,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7.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8.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实验技术工作奖励(有个人证书)。

9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奖励,有署名。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或上一年度申报未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可逐级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

1.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破格的,中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职称。

(2)资历破格的,须聘任下一级职称3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聘任实验师职称1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职称。

2.任现职期间,取得以下业绩条件之一:高级实验师

(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2)主持制定行业或地方及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3)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取得发明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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