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1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能力,取得一定的实验业绩成果。|

2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实验技术问题;或参与实验课程教学或指导课程实验,且教学效果良好。

3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团队及学科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工作。

4.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实验师的能力。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聘任助理实验师职称满2年。

3.具有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实验师职称满4年。


聘任实验师职称以来,取得以下9项实验技术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累计3个及以上,且每项成果不超过2个:

1.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完成局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2.公开发表实验技术相关论文或独立撰写实验技术相关总结报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实验技术相关论文。

(2)用实验技术支撑科研工作并在省部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有署名或在致谢中写明申请人的贡献)。

(3)独立撰写实验技术相关总结报告。

3.参与撰写实验技术相关著作,或参与撰写或编写实验技术相关教材,相关著作或教材均已公开出版,有署名。

4.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制定行业或地方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主持制定团体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5.负责研制实验仪器设备,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明确判断仪器设备故障,改进操作方法,解决关键问题,对相关工作形成报告,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核实。

6.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承担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或公共实验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或功能提升项目,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7.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8.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实验技术工作奖励(有个人证书)。

9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奖励,有署名。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或上一年度申报未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任现职期间,满足下列条件,可逐级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

1.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破格的,中专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职称。

(2)资历破格的,须聘任下一级职称3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聘任实验师职称1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职称。

2.任现职期间,取得以下业绩条件之一:高级实验师

(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2)主持制定行业或地方及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3)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取得发明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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