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称期间主办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说明1篇(不少于5000字)

①具备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公证员满2年;

②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三级公证员满5年。


①任现职称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包括正式出版发行的电子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法学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不少于5000字,有期刊号“CN”“ISSN”);

②以主编、第一作者、章节作者身份公开出版法学或相近专业论著1本以上(作者所撰写章/节内容不少于5000字,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

③参加本市及华东律师论坛等行业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专业论坛学术或实务大赛,所提交专业论文或实务文章1篇(不少于5000字)并获三等奖以上奖项;公证员在国际公证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ofNotaries)等国际大会主会场上发表专业性主题演讲,产生较高国际影响;

④作为主编或主要参与人,完成行业协会相关规则、指引、教程、重大行业标准等的编撰工作(主要参与人所撰写章/节内容不少于5000字),或省部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1项以上;

⑤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机构、团体的学术或参政议政课题、立法调研课题或者其他政策研究工作(结项成果内容不少于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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