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执业中无重大失误或因投诉被处理
申报中级职称的公证员,年办证量需达到60件及以上。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四级公证员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四级公证员满4年。
1.案例说明(每篇不少于5000字)2篇;
2.任现职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出版专业论著1本。
①任现职称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包括正式出版发行的电子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法学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有期刊号“CN”“ISSN”);
②以主编、第一作者、章节作者身份出版法学或相近专业论著1本以上(作者每本论著所撰写单章/节内容不少于5000字,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
③参加本市及华东律师论坛等行业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专业论坛、学术或实务大赛,所提交专业论文或实务文章1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获二等以上奖项;公证员在国际公证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ofNotaries)等国际大会主会场上发表专业性主题演讲,产生较高国际影响;
④作为主编或主要参与人,完成行业协会相关规则、指引、教程、重大行业标准等的编撰工作(主要参与人所撰写章/节内容不少于5000字),或省部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1项以上;
⑤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机构、团体的学术或参政议政课题、立法调研课题或者其他政策研究工作(结项成果内容不少于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