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二)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合著者最多三人)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至少1篇)。提交的学术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结合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