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以下能力之一:
1.系统掌握科技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标准和规程,在科技管理工作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管理重大项目,能够解决负责技术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职称满2年。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并聘任工程师职称满5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并聘任工程师职称满5年。
聘任工程师职称以来,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在相关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
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与本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不含编著、教材)1本及以上,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
3.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项目技术总结2篇及以上,在总结中须简要明确说明本人在该项目中发挥的作用以及作出的重要贡献,由2名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在职)评议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提交学术成果材料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2.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一篇作为“主送论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含申报人)。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其他论文需翻译概要。
3.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专著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扫描件。
4.个人项目技术报告须明确说明本人在工程技术岗位中发挥的作用和贡献,字数一般 3000字以上,需提交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项目技术总结专家评阅表》(附件2)和专家职称证书。
5.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的项目技术总结。
6.评议专家实行回避制,与申报人有亲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专家评阅意见无效。
7.未发表论文、项目技术总结请提交申报当月查重报告。
8.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